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73、第 73 章 (1 / 6)

作者:张不一 最后更新:2025/8/14 19:22:56
        处理好学校这方面的事,要务科的成员回到公安局的时候已经将近凌晨一点了,又连夜审讯了陶岩和刘曼曼,之后以遗弃婴儿罪将其刑事拘留。

        回到办公室后,他们几个齐刷刷的累瘫在了椅子上,那真是累的连话都不想说,恨不得倒头就睡,但是工作还没结束,想睡也睡不着。

        “老大又去哪了?最近活的很神秘啊,神龙见首不见尾。”肖名扬一边打着哈气,一边打开了办公桌上的电脑,准备整理递交检察院申请逮捕陶岩和刘曼曼的材料。

        李秦川也打开了自己的电脑:“审完陶岩和刘曼曼就走了,小潘应该知道。”

        赵小潘回道:“去医学院了,好像上次刘法医递交的尸检材料有结果了。”

        肖名扬想起来了,这次案件中三名受害者的体内都含有一种不明来路的酶,因为刘法医能力有限,所以将材料递交到了医学院送检。

        之后就没人再说话了,紧接着,办公室内就响起了敲击键盘的“霹雳吧啦”声,不过敲着敲着,赵小潘就不忍再继续敲下去了,无奈又悲悯的说道:“你们说咱们整理这么多材料,能把陶岩那个渣男绳之以法吗?别到最后只把刘曼曼给送进去了,她其实也挺可怜的。”

        肖名扬接道:“怎么不能?遗弃婴儿罪,证据确凿,板上钉钉的事!”

        赵小潘道:“我刚才上网查了一下《刑法》,里面规定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遗弃行为并不一定能构成遗弃罪,只有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而且还要看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如果抚养人没有抚养能力,那么也谈不上遗弃罪,陶岩和刘曼曼确实没有抚养能力。”

        李秦川接道:“卧槽,先不说有没有能力,陶岩那逼的遗弃情节还不够恶劣???”

        赵小潘叹了口气,重新打开了刚才查的网页,逐字逐句的读道:“我给你俩念一遍刑法里面规定的几种恶劣情节啊,第一,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第二,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第三,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第四,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第五,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