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可以分成两部分来经营。
直接对外出售的商品,就以第三原则的规则列表。
但定期,由我所指定的一些商会,我希望能看到一些高等阶的魔法物品!
你要知道,我手中也是掌握着足够规模的施法者力量,若都只是些低等阶的东西,我为何要让你们以低价来扰乱这边的市场?”
红袍人贸易租界的三原则。
第一原则,主权原则!
第二原则,贸易原则!
第三原则,商品原则!
主权原则不必说,虽然依照原则,若有人犯罪之后,逃进租界,红袍法师们会配合当地法律,但艾萨克可不需要别人来占有他的主权!
贸易原则则是,红袍的魔法物品,一律会以市价的90%出售,并会将销售额的1%,作为税收贡献给领主外,也希望领主能接受,至少是默认奴隶交易的存在。当然,如果不符合当地法律,他们可尽量将奴隶交易,限定在自愿者,以及重犯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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