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大明现行杂税的征收对象是以“丁男”为计量单位,但这种看似公平的做法,却蕴含着一种更大的不公。
官绅阶层本质是特权阶层,他们所面对的地方知县往往都是弱势的三甲进士或举人,故而很容易出现压制地方官员的现象。
纵使仅是一些普通的豪绅,但他们拥有更多的教育资源,族中的子弟往往在县衙的六房中办差,亦或者是跟土生土长的胥吏相勾结,却是很容易通过隐漏人丁等方式来逃避杂税。
正是官绅阶层通过自身的权势或资源,造成了“富者田连阡陌,竟少丁差,贫民地无立锥,反多徭役”的不公现象。
纵使是张居正所倡导的一条鞭法,其实仅是在“丁男”上的表面一体均当的公平,但根本不能消除这种“富者少出,贫者多出”的现象。
正是如此,大明现行的杂税既存在着税种混乱且无序的问题,亦有“富者少出,贫者多出”的不公,且征收的群体亦存在明显的偏差。
林晧然在看清大明杂税体系的种种问题后,并不想做一个和稀泥的当权者,亦没有打算讨好那帮掌握着土地资源的乡绅,所以在将一府一县杂税全部简并一体的基础上,选择推行真正能够惠民的“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结束以“户、男丁”为单元的征税方式,而是采用以“田亩”为计量单元,拥有田亩多的富人要多纳杂税,而拥有田亩少的穷人则少纳杂税,甚至不用纳杂税。
亦是如此,杂税的负担直接转移到土地持有者身上,土地多的人要多缴税,土地少的人少缴税,没有田地的人则不缴税。
地方官府不再免费奴隶百姓,今后要搞什么大型工程,却是由官府雇人代役,从而奖励真正勤劳的人。
林晧然不知自己为何会魂穿而来,只是上天既然给了他这么一个难得的机会,那么他就不许华夏民族走上山河破碎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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