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一顿,他又问道:“敢问殿下,不知陛下对赵国公之谥号可有计较?”
周朝初年制《谥法》,对“谥号”之制度予以规范,周王室与春秋各国广泛实施,入秦之后,秦始皇认为谥号有“子议父、臣议君”之嫌疑,是为不敬,故而废黜,直至西汉之后又再度确立。
何谓“谥号”?
简而言之,便是以一两个字对一个人的一生功过做一个概括性的评价,算是盖棺定论。
“谥号”起初之时,只有“美谥”,并无“恶谥”,至西周共和之后,因周厉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等劣行而被谥为“厉”,方有“恶谥”之存在。
《谥法》之中选定了一些具有固定涵义的字,以供确定谥号之时选择。
譬如“文”则为“美谥”,何谓“文”?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曰文;慈惠爱民曰文;愍民惠礼曰文……
譬如“哀”,何谓“哀”?早孤短折曰哀;恭仁短折曰哀;德之不建曰哀;遭难已甚曰哀;处死非义曰哀……
所谓“雁过留影、人过留名”,华夏文化对于身后之命无比重视,即便大奸大恶之徒也希望能够在死后得到一个正面的评价,所以许多人即便内心残暴,表面却要正义道德,极尽所能对自己的心性予以约束,不愿留下千古骂名。
当然,人性这个东西有些时候是控制不住的,有些时候也是事与愿违的,原本想着功盖千秋、盛世煌煌,结果却落得一个社稷倾颓、千古骂名,譬如隋炀帝……
谥号施行之后,逐渐发展出一些“为尊者讳”的意思,比如皇帝谥号之制定,一般是由礼官拟定、新君宣布,然而若皇帝是个昏君,总不能让他的臣子与儿子如何制定一个“恶谥”吧?毕竟有违孝道。
于是一些比较隐晦的字便派上用场,譬如“灵”字,几乎是昏君专属。这个字看上去很不错吧?实则历史之上但凡被谥以“灵”字的君王,个顶个都是昏聩之辈,脑子里缺根弦的糊涂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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