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快,美国的工会就提议要仿行日本的工资制度。
过去,西方学者对日本工资制度的批评主要有下列几点。
第一,在这种制度下,工人实际上享有终身受雇权,公司方面没有裁员的自由,劳动力便不是通常所谓的可变生产要素,而是与生财设备一样,成为固定生产要素。
於是,公司在生产成本方面没有伸缩增减的余地,也就是所谓的成本僵化。
西方国家的企业在遭遇产品需求突降或市场一般X不景气时,往往要减少员工人数,降低生产量,以避免亏损。但是在日本式的工资制度下,厂方便没有这种调整的自由,以助其渡过难关。
第二,西方的经济学理着重指出,生产者追求最大利润的基本法则是边际收入应等於边际成本。
要达到这种地步必须使工人的工资等於他们的边际生产力。在日本的工资制度下,同工不必同酬,上述的要件便无从满足。
於是西方学者认为日本的企业是无法找到最高利润之点,因此是不合乎经济效率的经济方法。
第三,在欧美与中国这些地方,工人为争取加薪及升级,都努力工作,力求表现,并尽量设法学习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但日本工人既有终身工作的保障,又有雇主每年加薪的承诺,不免令人怀疑,他们还有什麽理由与意愿去不断追求进步及提高技术水准。
西方学者的批评与顾虑不是全无道理。日本的厂商早已注意到,并且很早就设计了补救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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