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萧然都一致认为四方滩不可能就是凶案现场。
他的理由和我对傅华分析的一样。
从河岸到公路不到十米的距离,就算是在晚上,也很可能会被眼尖的路人给看见。
案发的时候正好是十点到十一点之间,正是一些出外玩耍的人回家的时间。
我们也设想过,也许那晚天很黑,伸手不见五指,那么凶手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还能够准确地实施犯罪吗?
还有就是傅华说过,那晚梁仕超的那辆奥迪车就停在路边,过往的路人和车辆见到那辆车不可能没有一点好奇吧?就算他们真的没有好奇心,凶手能这么笃定吗?不能。
从普遍的犯罪心理来看,凶手在作案的时候如果不是处于他很熟悉的,相对安全的环境的话,他不会轻易下手,因为他不想时刻都要提心吊胆的担心自己的作案过程被人看到。
除非他是临时起意,出于义愤,在情绪不受控制的情况下杀人。
而梁仕超的案子显然不是这样的。
“你把个电话给华子,问问梁仕超的车当时是怎么停的。”萧然从河边走过来对我说。
我愣了一下,他拍拍我的肩膀:“让你打就打吧,主要是要弄清楚,梁仕超的车头是冲着哪儿的。”
他这么一说我马上就回过味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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