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助理一时之间没有搞清这两件事之间的关系,但他毕竟是一个合格的助理,多一个字都不会多问,火速开车送了中英德三语的合同来,还随身带了电脑和打印机,以便当场修改。
商时舟一眼扫过去,删掉了里面过于商业化和苛刻的条款,又加了几条概括起来大意为如下内容的条款:
「……不承担任何同居责任,不承担水电暖物业费用,不必打扫卫生,以上所有租金全包。」
——从李助理的角度来看,这份租房合同除了对方需要交点儿房租之外,基本上等于“求你住在这里”。
房租那一栏还是空着的,明显是要对方随便填个数字。
信息量过大。
李助理什么也不敢想。
什么也不敢问。
更不用知道为何自家老板莫名其妙住在距离家这么近的hotel里。
讲道理,当助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老板住除了私人宅邸和五星级以下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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