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分明是…。”
唐承发急切的说到一半,却又张口结舌说不下去,昨日县丞衙署的一名皂隶过来通知他,说今日可以放告,现在看来,完全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可怜唐承发开始还以为是选择讼状的把柄,其实连放告本身都是一个坑。
唐承发全然不知杨知县说不放告的事情,实际上杨知县是私下吩咐县丞的。
因为官司词讼有利可图,所以留下讼状给下任是一种潜规则,就是向接任者的让利之一,以便顺利交接其他很多不好交代的事情,所以这种事情,杨知县当然不会大庭广众的说。
当时在场的只有县丞和典史,县丞代理县事,徐典史不在其位,不会主动去找承办房叮嘱。
所以只要县丞不跟承发房说,那唐承发就不可能得到信息。
而唐承发并未经历过知县交接,昨天又接了那皂隶的口头通知,被县丞利用了机会,生生给他安了一个公然违抗坐堂官明令的大罪。
而偏偏代理知县确实说了这话,唐承发想找知县告状都不知如何说,即便他豁出去了,越级向安庆府衙申述,事情却会牵扯到代理知县,又涉及到官场让利潜规则,唐承发是绝对赢不了的,反而还会被安庆府重处。
而现在大庭广众之下,县丞摆明要对付自己,就算说了昨天那皂隶过来通知放告的事,也是无凭无据,县丞可以一口否认,顺便再给他戴一顶血口喷人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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