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海瑞一方面在养伤,另一方面则着手于法院的建设工作。
他并没有急忙于在整个山西地区全面设立法院,而是从按察使司着手,选用一个山西按察佥事出任法官,设立省一级最高法院。
按着他的原则,法官并不需要由进士官出任。一方面不想法官人员变动更快,另一方面则是不希望法官跟官场掺杂到一起。
只是现在算是特殊时期,而今却是可以从按察司选用一个中级官员暂时兼任,后期调职或续用则是待定。
在省一级法院成立后,接下来便是敲定府级、州级和县级法院。
除了设立名目和草拟法官人选外,更重要则是寻得一处合适的宅子,从而修建一所有特色的法院。
又经过整整一个月的筹备,位于太原城内的阳曲县法院正式揭牌,亦是第一家正式受理案件的法院。
在此期间,山西亦是引入了律师和检察官体系。
随着法院制度的引入,作为检方的人员由都察院下辖的检察机构出任,而为被告方辩护的状师亦是应运而生。
值得一提的是,状师资格要求童生以上的功名,由省提学统一考核,然后由布政司衙门记录在案,一旦有不良记录的状师则会吊销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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