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期的时候,军户还能得到屯田,可以依仗着屯田过日子。但随着大量军屯被权贵侵占,军户的生活被得越发的艰难。
大明规定:每军户除出一余丁到卫所充军外,还得多出一丁随军服劳役,随军从事各种繁重的劳役。军丁前往卫所服役,其军服和路途所需费用一律由家中负担。
服役的军丁原本每个月还有军饷,但大明的军政系统历来贪腐严重,每月能到军户手上的军饷寥寥无几,军饷被拖欠几年亦是屡见不鲜。
最是无奈的是,一旦士兵在战争中死去,连安家费都没有。纵使是杀了敌首,但往往亦很难换得赏金,军功往往被上层的将领抢占。
在无战事期间,军丁还经常被各州府、官宦权贵们奴役做苦工的对象。一些重大工程往往由军丁完成,如修筑宫殿、皇陵、疏浚河道等。
在卫所内,很多高级将领让军士为他们种田耕地,甚至让军士为他们捕鱼采木,贩卖私货,军士已成为他们手中的工具和苦工。
军丁不仅是收入微薄,而且还有承担着繁重的劳力工作。
另外,军丁的婚姻还受到严格的限制。因为军士不仅有服役的义务,而且还肩负着为卫所生育下一代军人的责任,故而规定:”军士必须有妻室,不得独身”。
正是种种的因素,致使军户的日子过得很是艰难。军丁的妻儿老小常常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甚至一些军士以乞讨为生。
“说说吧!究竟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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