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军军纪严明,军中司马负责稽查之职,但凡有人触犯军纪,低等的军官当场执行惩处,高等的军官则记录其行为,送回卫尉寺、兵部,对其所犯之罪责予以审核,确认无误之后施以惩罚,绝无人情可讲。
但是军中却自有军中的一套规矩,每攻陷城池、击溃敌军,自然要有所缴获,而这份缴获会私底下分成若干份,主帅、将领、校尉,甚至有功的兵卒,人人都会得到一份。
这是由古至今传下来的传统,毕竟身在军阵刀头舔血,说不得下一刻便命丧疆场,拎着脑袋打拼一场,若说为了家国荣誉未免过于空洞,绝大多数人还不是为了升官发财?
这种情况,便是军中司马也予以默认,只要不是大肆收敛财货,更为张扬其事,大多睁一眼闭一眼。甚至有些时候,这些缴获之财货便是由军中司马亲手予以分派……
习君买自然没有所谓的“道德洁癖”,更不会对此等“分赃”之行为深恶痛绝,谁会不喜欢钱呢?况且这钱又是正儿八经的缴获,非偷非抢……呃,好像还真是抢来的。
不过他并未理会此间到底分了多少,只是叮嘱亲兵将财货收好,待到自平穰城撤军之时带回水师舰船之上。
脱下身上沉重的甲胄,换上一身轻松的棉衣。
甲胄固然可以防护身体重要部位免受损伤,但铁甲到了这等天寒地冻的气候之下,愈发冷硬如冰,用手摸一摸都冰寒刺骨。这会儿换上棉衣,温暖透气,甚为舒爽。
又灌了一大杯热茶,这才穿了一件革甲在外,护住背心要害,将腰刀系在腰间,出了帐门,飞身跃上亲兵牵来的战马,带着数十亲兵直抵西城门。
此刻已然入夜,西城门处却是灯火辉煌,不仅燃起了数堆篝火,既能照明又能取暖,还高高挂起无数风灯,将坍塌的城门处照得亮如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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