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敬宗知道之后,果断把裴氏休了,并以不孝的罪名上奏皇帝请求把许昂发配岭南,高宗李治准奏。
这件事能说是许敬宗不对么?
许昂的行为放在任何一个年代都是禽兽不如之举,再是如此惩处都不为过,纯属罪有应得。而许敬宗纳虞氏为妾,老夫少妻,又有什么奇怪?
“嫁少女于夷落,纳采问名,唯闻于黩货”,这样的理由同样苍白无力,古代的婚姻本来是就是由家长包办的,没有自由恋爱这个说法,身为一个父亲,把女儿嫁给谁,那是人家的家事,又不违法,收多少彩礼,也无定额。
况且冯家也确实不错,虽然远了一点,但人家是岭南的土皇帝,也不比一般的部堂级别高官差吧?
至于《新唐书》给予的罪状,““敬宗营第华僭,至造连楼,使诸妓走马其上,纵酒奏乐自娱””,纯属扯淡。
许敬宗身为宰相,受到李治重用,“朝廷重足事之,威宠炽灼,当时莫与比”,这样的身份地位,生活奢华一些有什么问题?
似魏徵、于志宁那般高官显爵却依旧清贫、不喜物欲,着实难能可贵,可是岂能以他们的标准去要求天下人?
许敬宗很有钱,也很喜欢花钱,这并没有什么问题,关键在于君子爱财,是否取之有道,只要非是贪墨收受贿赂,谁又能管得着?
自古以来,许敬宗最重要的一条罪状,便是篡改历史。
都是怎么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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