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中下品拿去糊弄外国人,罗马拿到的就是这种,而凯尔特人能拿到的那相当于转了一大圈,能有中品就不错了。
然而就算是中品的丝绸也比硬实的兽皮好用的太多,要知道这个时候毛皮鞣制技术还停留在烟熏法和土鞣法的水平,这么做出来的兽皮大概也就能比木板软点。
再还有就羊毛和亚麻,而羊毛在那个时候没有脱脂这么一说,亚麻的话,同样偏硬,故而丝绸可以说是衣料的巅峰。
可以说别看教宗最巅峰的时候手下有近百万的凯尔特人,但有机会得见大规模丝绸也是嫁到袁家这边之后的事情,而学制衣,以老袁家这种档次,当然是遍身罗绮喽。
虽说来到思召城之后,开始用棉衣和毛衣外面套一层丝绸了。
可不管怎么做衣服是绕不开丝绸的,而这件事对于大不列颠穷乡僻壤的教宗冲击很大,尤其是老袁家给自家家主内院用的都是自家织女生产的贡品级别的玩意儿,值钱不值钱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调调。
以至于教宗一剪刀下去剪错之后,就退出了做衣服这个圈子,否则以破界级的灵活,失败几次之后,就能做的很不错。
再加上后来发现自己不做衣服,按照四时节气后院也会有成衣的嬷嬷给她送上适合的衣物,还有文氏时不时想起她来,给自己做衣服的时候顺手也给教宗做一身。
教宗嘴上说着这实在是太奢侈了,但一件不落的全部都要穿一遍,我破界级的战斗力能支撑我在零下四十度穿齐胸襦裙,我觉得不错,所以我就穿啦~
后面就彻底完蛋了,教宗被袁家奢靡的生活快速腐化了,吃穿用度都有人准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多好了。
相比于生活在大不列颠的时候,既要考虑族人的吃穿用度,又要解决自己的生活所需,还要和罗马对抗,教宗突然觉得自己图个啥啊!
早知道嫁个人就能解决种族的吃穿用度,自己也不用劳心劳烦,还能让自己活得这么好,和罗马打那么多年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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