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二郎被抓进了县衙,公开审理,一开始知县审问陈二郎为何杀妻。
陈二郎坚持拒不承认杀妻,言他访友归来一回家就发现妻子惨遭杀害了。
知县又审问陈二郎,血衣可是他的。
陈二郎道,衣服确实是他的,不过是他访友前更换的脏衣服,当时并没有染血,不知为何染血。
知县又审问陈二郎,菜刀可是他家中的。陈二郎坦诚,菜刀正是他家中的。
知县审问,血衣是你的,菜刀是你家的,令妻被杀,你说与你无关,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为何杀妻,又将令妻首级扔与何处,速速从实招来。
陈二郎摇头,拒不承认。
知县怒,投下令签,以陈二郎冥顽不灵,令差役打了五十杀威棒。陈二郎文弱书生,何曾受过这等痛,惨叫不已,五十杀威棒打完,便已经昏死过去了,浇了凉水,冰醒。
再度审问,陈二郎气息奄奄的摇头。
知县下令上夹棍,陈二郎挨了片刻,便受不了,大喊求饶,认了罪,承认杀了妻子,说杀妻的原因是夫妻不和,妻子说他无能,常年读书不着家却未能中秀才,他一怒之下杀妻。血衣是他行凶时所穿,菜刀也是他行凶所用的凶器。
至于首级,却是忘了扔哪了,用刑过后,陈二郎想起来了,说是仍在一个树林里了,差役去树林寻找了数日都未找到,或许是被野狗、野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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