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天生具有速度优势,而且本身又占了先发制人的优势,一场血腥的盛宴就要的手了,野狼琥珀色的眸子闪烁着嗜血的光芒。
狼牙距离朱平安的颈部大动脉只有一寸,而朱平安的匕首距离狼身却还有七八寸之远。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只听一声刺破空气的剧烈声响,然后就看到一柄长枪刺破空气而来。“吭”一声贯穿了野狼的颈部,将野狼直直的钉在了雪地上,长枪的尾部还在嗡嗡的震颤着。
寒风呼啸
漫天雪花
炽热的狼血喷了朱平安一脸,模糊了双眼。
野狼连叫都没来得及叫出来,就被长枪贯穿在雪地上。琥珀色的狼眼兀自保留着嗜血的光泽,血迹染红了一片白雪。
因为被鲜血模糊了是双眼,朱平安只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在缓缓靠近,脚步踩在雪地上发出一连串的咯吱声,依稀看着来人身材伟岸,体格壮硕。就像是金庸里描绘的侠士一样。
来人慢慢走近,朱平安想着是说多谢大侠呢,还是说多谢好汉,或者多谢恩人之类的词汇。刚想好说什么,还未等开口。对面走来那人却已经开了口。
“姑爷你没事吧”
姑爷?
这一声称呼让朱平安到口边的话硬生生咽到了肚子里,并发出了一连串的咳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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