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平安离开辖区靖南县,驰援太平县,是存在私自离开辖区的隐患的。
不过,律例也不是一律禁止离开辖区。有些特殊情况是可以离开辖区的,比如追剿江洋大盗,知县追剿缉捕江洋大盗的话,是可以暂离辖区的。
根据大明律“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原则,倭寇可比江洋大盗危害大多了,追剿缉捕江洋大盗都可以暂离辖区,那么追剿缉捕倭寇自然更可以离开辖区。
这一伙倭寇进犯我靖南辖区,被我率众击退,流窜至太平县城做案。
故而,我朱平安有管辖权,所以率众至太平县击倭!
不过,若是有心之人非抓着律令死抠字眼,不按“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原则解释的话,也是有一定隐患的。追捕江洋大盗可暂离辖区,但倭寇并非江洋大盗,不得擅离辖区。
现在,有了这一颗太平县印,朱平安就可以将这一丝隐患也给消除了。
朱平安在县衙内堂,铺了笔墨纸砚,用左手持毛笔,以太平知县的名义和语气,向靖南县知县也就是自己,写了一封请求发兵救援太平县的求援信。
写完之后,朱平安吹干墨迹,用一块布垫着拿起太平县印蘸了印泥,在求援信上盖上了太平县印。
朱平安之所以用布垫着太平县印,是因为这颗县印是从茅厕里捞出来的,虽然清洗了好几遍,但是依稀间还能嗅到一股淡淡的尿骚味儿,朱平安不得不用布垫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