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酣耳热,渐入佳境。
严世蕃独眼扫视了众人一圈,捏起一根牙签,一边剔着牙,一边吐着酒气,笑着对众人说道,“哈哈......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严某府上还有一坛金华陈酿,藏至今日恰好满百年之数,且与诸君一同品尝。”
众人闻言,纷纷对严世蕃恭维不已。
金华酒是当朝公认的七大名酒之首,其色如金,味甘而性醇,食之令人懑懑,十杯后舌底津流旖旎不可耐。即便是喝醉了,也不上头,不口干,不作泻。
上好的金华酒,素有一坛酒一坛金的说法。
更何况是百年陈酿的金华酒!价值更是不可估量。
如此寻常的一次小聚,就上了这么一桌水陆八珍,还拿出这么一坛百年陈酿金华酒,朱平安对严世蕃的纸醉金迷、穷奢极裕的生活,又多了一番认识。
“啪。”
严世蕃笑过之后,伸手击了一下掌,然后便见门外又进来十余位绝色佳人,一字扇形排开,迤逦走来,每位佳人手里都捧着一个小巧的白玉酒壶。
这十余位佳人与刚刚上菜的那十余位佳人相比,姿色还要上乘三分,穿着也更为简约和透明,跟不穿没有多少区别。
一阵微风从门口吹来,拂过迤逦走来的少女,带来一阵醉人的酒香味。
“哈哈哈,这百年陈酿金华酒,可得要用玉杯才行,不然可就糟蹋了美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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