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委员长在中央军校的总理纪念周上讲话时,说国军军队和列强相较,战斗力特弱而将官特多,上将都数不清了。
一旁的张治中听后,当场将上将领章摘下,换成中将。
其军衔管理之混乱,由此可见一斑。
1934年,国民政府整军建军中,开始依照日本军队的人事制度,将原属于军政部的军衡司独立出来改为由军事委员会直属的铨叙厅,制定陆军人事整顿及升迁办法。
这其中有一项便是将官阶与职级分开,任职与任官分立。
任职,指的就是军长师长这个职务,任官,则是中将少将这个军衔。也就是说,职务的晋升与军衔的晋升走的是两股道。
按说这是一个进步,是能够真正体现军衔意义的进步,但因为没有考虑到使用基准军衔的办法,也没有继承北洋时期加衔的体例,其弊端很快便暴露出来。
按照此一任官条例,军衔的晋升受“停年”的严格限制。
所谓“停年”,就是某一军衔必须停留的年数,也就是最低任官年限。
按规定,各级停年为:少尉升中尉1年半,中尉升上尉2年,上尉升少校4年,少校升中校3年,中校升上校3年,上校升少将4年,少将升中将3年,中将升上将用选升。
照此算起来,一名少尉要升到少将也要17年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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