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曰:“凡贩私盐者,杖一百,徒三年。”又曰:“沮坏盐法者,买主卖主,各杖八十,牙保减一等,盐货价钱并入官”。
处置不可谓不严重!
朱嘉氏却伸手打断儿子的话,“老三的婆姨,果然跟我三儿一样有担当,为了保住家产做权宜之计,未尝不可,只要守住本心即可。”
“娘,你……这都能忍?”
朱万简没料到母亲居然在这种事上站到朱娘一边,一时间瞪大眼睛。
朱嘉氏道:“但老身查知,你贩回的私盐,成色甚至比官盐都好,却是为何?”
朱娘还是按照儿子的说辞:“这些本就是上好的官盐,不过是被人转运到湖广来变卖罢了,或盐引不在湖广,或是没有盐引,也就变成私盐,本身盐的质量很好,所以这些盐不会吃坏人,加上不需一次购买几百石盐回来变卖,还可赊欠货款,儿媳才购回一些……”
“你不怕出事吗?”朱嘉氏问道。
朱娘道:“儿媳之前销毁很多盐,那些官盐的盐引尚存,即便被官府查到,也能应付一二,不至于毫无准备。且儿媳这么做,都是为保住先夫产业。”
“既然这样,老身便不问了,你回去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