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钩赌坊,身形快如闪电的邓春琳只在眨眼功夫,便跨过半个城池到达此处。
人声鼎沸的赌坊内,身背六尺长剑的邓春琳一现身,便吸引来不少目光,不少人第一时间收起摆在桌上的赌资,望向他,只等着送财道人选一处坐下,就要跟来与他同桌,反正他一来,绝对能小赢一场。
邓春琳没当回事,反正赌钱总是人越多越好,黄灿灿的金子换成银子,大大咧咧的选中一处,还是赌骰子的地方。
他只玩这个,也只会这个。
屁股刚挨上凳子,周围人连忙挤过来,便是不玩骰子这种低端把戏的人,也要来凑热闹。
银钩赌坊的庄家其实也喜欢散财道人,因为他一来总能吸引许多赌客,虽然每一次都是他一人输,其他所有人赢,害庄家跟着赔钱,但他毕竟没多少银子,赌几把就会输个精光。
等他一走,那些个赢钱的赌客还是要继续赌钱,一日下来庄家总不会亏,比起散财道人带来的人气,赔几把算得了什么?
“邓道长,今个买大买小?”庄家和他很熟,知道他的习惯,散财道人每次来,要么买大,要么买小,从来都不会改,直到身上钱输完,都不会换。
似他这般,哪有不输的道理,偏偏运气还差到极点,买十把从来都要输九把,买大买小都一样,极度稳定,天天如此。
“买小。”大吼着将银子往桌上一拍,邓春琳叫嚣道:“今日我要大杀四方,不怕死的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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