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情之所以匪夷所思,乃是因为他在州牧的任上已经九年,从前又做了五年的知府,更早,还做过十一年的知县。到案发的时候,这郑道昭已经五十岁了。五十岁——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的确是垂垂老矣了。
而事情的真相是,这所谓的郑道昭,其实本名徐德茂。徐德茂,乃是个屡试不第的童生。二十来岁的时候实在贫困,把心一横去做了盗匪——其实与刘公赞是有些像的。然而不同的是,徐德茂此人能见血——虽也是军师的角色,但杀起人来比那些满身横肉的匪盗还要凶狠,很快,就做了寨主。
如此某一年,这群人劫杀一个书生,以及他的两个书童。检视财物时发现,这书生名为郑道昭,已二十八岁了。四年前中了进士,苦等四年四处打点才等来个缺——却是个穷乡僻壤的知县。
杀官可不是什么好事,众人皆惊慌。但徐德茂却说杀了就杀了——终归那小县偏远得很,不如做一票大的。
于是,自己假扮了郑道昭,带上文书官印赴任去了。本是想,到了县城中摸到县库的情况,再在夜里开了门,将县库洗劫一空而去。
谁知当日进了城、刚踏进县衙就有人喊冤。他胆子奇大,又读过书,兴致来了便真升堂问案了。做了许多年的盗匪,身上自有凌厉之气。兼又的确读过书,因此案子断得干脆又公正,被喊了青天大老爷。
想他早年就是盼着做官,如今真有官做了岂不过瘾?于是打算先玩耍一天,第二天再办正事。索性——将衙中积下来的案子一件件地都审了。那些积年的案件,有些是前任怠惰。更多的则是因着其中有无赖泼皮,着实不好断的。
但徐德茂手中的人命都不下几十条,岂会怕什么泼皮无赖、岂会不知道他们的手段呢?
一天之内,就都收拾得服服帖帖。由是县中都晓得——老天开了眼,来了位青天大老爷。
如此……到了第二天。徐德茂愈发得意了,决定第三天再办正事。结果越玩耍越上瘾,到最后已舍不得这为民做主、威风八面、百姓爱戴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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