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
一战前,北欧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明显落後於英、德、法等欧洲国家。
社会民主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实行了与英美为代表的“自由市场经济”T制有所差别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即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T制。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北欧社会民主党始终将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与微观经济的活力有机结合起来,议会和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运用计划调节经济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的方式,使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政府部门调控的方向相一致、相协调。
北欧国家的政府擅长运用财政政策和金融调控手段引导经济运行,尤其在运用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手段上,坚持采取社会福利“多元融资”的方法,即由政府、企业、个人和保险市场共同负担社会福利支出,较好地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结合。
同时,北欧国家政府致力於为企业竞争提供公平环境,不g预企业的经营活动。北欧国家正是将市场经济活力与政府作用有机结合,才使其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
北欧国家的政府管理制度与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不同,资本主义制度是一种不付社会成本的制度,对於医疗、教育、养老、住房、就业、环境治理等社会公共事业而言,以追逐利润为目标的企业不会自动支付这些成本。
因此,北欧社会民主党始终强调国家的作用,倾其全力履行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公共部门在医疗、教育、养老、住房、就业、环境治理等领域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方面的作用。北欧社会民主党一直秉承“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理念,充分发挥二次分配的调节作用,通过税收的形式把一部分国民收入集中起来,而後用於社会上收入不高的居民,以改善低收入群T在初次分配中收入过低状况。
北欧国家通过立法对65%以上的国民收入总值进行社会再分配,这种公平、平等的政策使得社会中的每一位成员在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关怀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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