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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阅卷 (3 / 6)

作者:上林春 最后更新:2025/5/14 13:50:02
        县丞、府学来的两位教授与县教谕也分别唱出自己的分卷情况。

        三千五百六十九份考卷,有文气的只有三百九十五份,一等文气三百零五份,二等文气六十份,三等文气二十份,四等文气五份。

        其余试卷,连阅卷的机会都没有,将集中焚毁。

        陆放道明初阅情况之后,取出一份表格填上,盖上了官印,便道:“诸位如无异议,签字画押!”

        四人均无异议,各自签名盖印。

        第二步是甄别别字与犯讳,凡是有别字与犯讳者,皆不取。

        当然,这不是绝对的,在文教薄弱的偏远下县,参考的学子少,童生不足数之时,会回过头来找,不过犯讳是绝对毙掉。

        如果说写了别字只是粗心,犯了讳就是态度问题。

        这一步骤五人合阅,三百九十五份试阅一张张看,通过的不标注,被刷下的,要标注别字与犯讳处,连同试卷一起存入学政档案。

        五人都有至圣先师提供的文气护身,提供了旺盛的精气和体力,阅卷快速又有效率,当甄别完成,刷掉了三十五人,还余三百六十份。

        童生从这三百六十人中择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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