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人员必须采取劝、守、督的柔性治理方式,促进市容秩序管理法治化、人性化、精细化、常态化。
而且就算是你要把城管业务的某些业务进行外包,也必须做好监督考核机制,尤其是要建立让商户、媒体、市民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
说到此处,柳浩天脸上流露出了一丝嘲讽之色,冷笑着说道:“王成虎同志,听清楚了吗,这才是城管外包业务的正确的打开方式。
而城管外包业务中,城管执法是绝对不能外包的!
因为城管执法是一种行政行为、公务活动,它行使的职权是国家的行政权,而且行政法规定,行使行政权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应当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也就是说,城管局在进行执法的时候必须亲自执法,不能将执法行为外包,而外包公司执法,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因为它不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为什么我说必须要让市府组成调查小组去调查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担心某些执法人员打人了,为了推卸责任,说是外包公司的人员干的,这种事情以前也不是没有出现过!
而对于那些打人的人,不管他是城管局的也好,外包公司的也好,他都违反了法律,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该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该承担刑事责任的就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
普通老百姓打个人还要拘留几天呢,那那城管人员就可以随随便便打人吗?谁给他的权利可以随随便便打人?难道你穿了一身制服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