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庞大的流程。
正常来说确实是这样。
但一般真正要约收购都是双方公司友好沟通谈好价格之后,再开始真正的操作,不然你贸然收购对方公司流通股达到一定比例,对方公司不同意出售,那就可能变成恶意收购,要开启攻防战的。
季成就记得一个恶意收购桉例,就是刚才提及的保时捷在零五年想要收购大众公司,差点就成了,结果因为雷曼兄弟破产引发次贷危机,导致保时捷功亏一篑,最终反被大众收购了。
季成和哥伦比亚电影公司就属于友好收购,所以要先坐下来谈判。
不过他不需要对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有太多评估,评估有肯定要有的,只是不需要那么复杂,毕竟他知道哥伦比亚电影公司一直在致力寻求买家,早就自我请评估师评估过了,到时候,他只要让公司评估师去验证是否属实就可以了。
这次收购哥伦比亚电影公司和上次收购洛克菲勒中心性质完全不同,一个是收购上市公司,另外一个准确说是买卖,所以上次季成收购洛克菲勒中心只需要签订收购合同资金到账就行,而这次会非常复杂。
季成想着开口了,“你们公司有什么条件?”
维克托.考夫曼把对索尼的报价跟季成说了,“每股二十美元,承担十六亿美元债务,并且如果后续有诉讼……嗯,如果我们答应公司卖给你,华纳那边势必会提前诉讼,到时候这些费用都要你来承担。”
这个要求其实很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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