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着球类运动大师的技能,就拿篮球举例子,活着的,已去世的,玩篮球除了身体,其他方面他就是前十之一。
凭这技术他在职业联赛都可以当超级巨星,而在ncaa,他当个第一人没有丝毫问题。
不过哈佛虽然实力不强,满分100,也就是65到80的水平,跟斯坦福那种95到100没法比。
但是哈佛每年也有一场非常有影响力的比赛,那就是哈佛和耶鲁的德比大战。
两所大学互相较劲几百年,从高校排名,橄榄球赛,招生比例,优等生比例等等方面年年比较。
谁要是赢了,那就大力炫耀自己,贬低对方,属于相爱相杀的那种。
这跟两所大学的历史渊源脱不了干系。
这两所大学是美利坚历史最悠久三所大学其二。
有句话说的好,先有哈佛,再有美利坚,哈佛的建校比美利坚建国还早。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美利坚是个历史短暂的国家,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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