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的是,他们个个都是使用长矛的好手,挥舞起来,对方的弩箭,比较难以射中。
即使射中,他们也躲过要害,依然还有一战之力。
巴桑不禁大喜,凭着这些百夫长及什么精锐,他们加快速度,双方距离越来越近。
五十、四十、三十、二十,天啊,距离竟然只有十步。
只要冲过这十步,他们的又尖又长的长矛,就可以刺穿对方的身体,取得最终的胜利。
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对方的战马越来越慢,双方距离不到两步,眼看就可以刺到对方的背后。
巴桑脸上露出冷笑,对方花花绿绿的衣物,好像没有甲胄,只要刺上去,对方绝对是一个血窟窿。
其实保安团将士穿着的皮甲,又是那种贴身,与后世马甲有些类似,如果不仔细看,根本还看不出来。
巴桑力气极大,甚至可以把对方从马背上挑起,只要被他又马背挑起,绝对是死路一条。
就要巴桑高兴到了极点时候,对方突然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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