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之文嘴巴里念叨着,但是该认命的时候还真的要认命。
他挑破了水泡,用行囊里面储存进去的水清洗了一番,弄得双手都湿乎乎的。
山鬼很贴心的找寻了草药,捣成糊状敷上去。
“用这么好的绢帛来包脚,真是奢侈。”
一个陌生的声音从不远处冒出来,竟然是一个人类男性,他穿着一身古装但是却留着不伦不类的两撇小胡子,看起来好不别扭。
光之文直接嘲讽回去:“我花你的钱了还是吃你家饭了,多管闲事!”
本来就心气不顺,现在还遇到个人类自找麻烦,光之文能高兴的起来才怪。
“倒是我无理在先了,在下向姑娘你告罪了。”那个人类男人自己也是风尘仆仆的样子,像是在草窝里面滚了不知道多少圈,浑身上下写满“邋遢”二字。
光之文穿好鞋袜,扶着山鬼站起来:“你都叫我姑娘了,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不知道吗,女人的脚能乱看吗?”
“对不住了,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在下也是看到姑娘这一行人甚是有趣,不由得停下来看了几眼。你要是真的在意,我最多就是脱了鞋给你看上一看。”
可不就是有趣吗,老老少少,男女都有,而且还衣着光鲜,看不出身份尊卑差异,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他们都以走在前头的光之文为主,没有一人会在行走的时候会越过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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