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你是那种极其熟悉野战的特种兵。
郑昊自认不是,所以他需要组建一个属于他的力量。
约翰逊,便是第一个人。
先不提约翰逊的身份,单从他刚刚那几乎枪枪都往心口射去的子弹就知道对方的枪法很好。
而这一点,便是郑昊想要将他拉入旗下的一个理由。
手枪郑昊自然认识。可是你让他真正开枪,二十米内还好说,二十米外郑昊觉得自己一枪能射歪不少。
毕竟枪械这种东西,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想要真正的做到一枪一个准,那是扯淡的。除非你真就一个天才。
可是郑昊自认为不是,所以他需要一个好枪手。
而且,单以刚刚约翰逊被自己枪指着头时眼神之中的恐惧,郑昊便知道这种人最好控制。
虽然,也最容易背叛自己。
不过,只要给他一点甜头,再加上一点威慑,他就知道背叛自己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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