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那么坐着,不知道过了多久,竟然看见黎慕的车从我面前驶过。
我不确定他有没有看到我,那辆车倒是没有停留,直接开走了。
看着他离开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一个跟杀了那人相比几乎需要同等决心和勇气的决定。
我回到家,换了衣服,还喝了半瓶酒。
再出门时已经是晚上,暮色四合,阴云密布。
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会落下,就像没人知道自己头上那把刀什么时候会扎下来一样。
我打车去酒吧,在晚上九点一刻推开了门。
这家酒吧的歌手又在唱那首歌,在昏黄的灯光下慵懒又妖娆。
玫瑰玫瑰最娇媚,玫瑰玫瑰最艳丽。
我进门之后目不斜视地走去吧台,手指一勾那酒保就知道我要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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