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仔细辨别内容,虽然写日记的这人没有署名,但仍能够知道,这是那个姓陈的连长记的。
与其说这是日记,不如说是杀人纪录,密密麻麻的。这个陈连长说,韩复榘是他一生的知己,他最崇敬的上司,韩复榘死后,他的遗物只有这个记事本在他手上。
他说血账要用血来偿,他要报复,把国民党欠韩复榘的债,一笔一笔的讨回来。所以,他每杀一个官员,或者跟中央政府有交集的人,便记在这个本子上,打算到时候烧给韩复榘…
致韩主席向方兄:今天杀了某某,如何如何杀的…全是这样的内容,看着这些详细的杀人记录,我脊梁骨直冒凉气,聂晨更是脸色发白,偎靠着我…
原来,这个本子虽然是韩复榘的,但他死后被陈连长所有了,这把驳壳枪以及金条,看来,也是陈连长的。那么,它们为什么会在这个地下的土室里?…
翻到后面的一页,不再是杀人记录了,而是真正的日记,其中有这么一则,唯一带年份的一则,内容是这样的: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x月x日…这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我错了,大错特错,我认为王道仁能够制伏那东西,于是便把它从箱子里放了出来,结果,全寨子的兄弟都死了,他们是因我而死的…”
我和聂晨对视了一眼。
“晨晨,再往后翻翻看。”我说。
又翻了一页,我们看到这么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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