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墨冼掏出一张青色手帕,拭去指尖那滴血珠,心绪起伏难平。
他见过谭阳此人,更知道谭家的来历。
与自己相比,谭阳虽然并未入仕,但无论是家世、身份、年纪,都远远优于自己。方家选中这个人,无疑更看重的是方锦书本身的幸福,而不是为了政治利益。
在这上面,权墨冼对方家是敬佩的。
朝中的文武百官,能像方家一样替子女谋取幸福的,当真数不出来几个。
而自己,究竟是何时,对方锦书这个浑身是谜的女子,有了别的想法?
权墨冼不是逃避的性格,既然猛然发现了自己在意方锦书的这个事实,便干脆抽丝剥茧的,沿着时间的脉络回忆起来。
两人的头一回见面,显然不可能。那个时候,她还只是个小女娃。
权墨冼还依稀记得,在那个午后,阳光照射在她的面颊上近乎透明的茸毛上,毛绒绒地像他养过的小鸭子。
那么,是在北邙山上,自己避雨遇见她的时候吗?
还是误撞见她泡温泉的那次?虽然,那时她的年纪还很幼小,其实他也什么都没看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