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锦书道:“还要劳烦谢大夫给我看看脚踝。”
说着她捋起了裤管,少女细小纤弱的脚踝处,肿起了好大一个红包,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书儿,你怎么不早说?”司岚笙急急问道。
这一上午,她还在明玉院和慈安堂之间来回了几趟。若她早知道,就让下人抬软兜来。脚踝肿的这样大,偏偏她还忍得住,连自己都没看出端倪来!
想到这里,司岚笙急得眼泪就快出来了。
“又不是什么大事,”方锦书温言安慰着母亲,道:“女儿不想才回府,又多了一个猖狂的名声。”
确实,对于前世弓马娴熟的她来说,崴脚这种小伤简直不值一提。比这更严重的伤,她都受过好几次。
定国公是在马上得的功勋,就算立国后得了国公的爵位,也从未放弃这等安身立命的本事。曹家上上下下都会习武,何况她这个将门长女。
虽然这具身子骨太弱,但这等伤痛对她来说不是不能忍受。
她在方家只是孙辈,回来后定然是要去给方老夫人请安的。饶是她做得如此周全,白氏、庞氏这样的人都能挑出她的不是来,若是真用了软兜,背地里嚼舌根子的人只会更多。
伤处在脚踝,她总不能挨个给她们看她的伤处,挨着解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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