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但是却不能把犯罪的根源完全归结于社会。
不可否认,人的成长环境,家庭教育等因素对犯罪有一定的影响,但个人因素也很是重要。
就拿韦帮玲来说,从家暴开始的那一天起她就选择了逆来顺受,这才使得她丈夫肆无忌惮,变本加厉。倘若她一开始就反抗,就拿出一个坚决抵制家庭暴力的态度来,那么他丈夫就不敢这样,至少也会收敛许多。
所以这个结果也算是她自己造成的,她先是忍,最后才发现原本这种事情根本就是忍无可忍,不得已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恶梦。
当然,社会的冷淡,街坊对这件事情的不管不问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只是内因比外因更加的重要,你自己都不去抗争,别人凭什么要来管你的闲事。
还有一点就是我们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惯性认知,特别是在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是男人打老婆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甚至仿佛不打老婆的男人就少了男子汉的气概。
于是乎当听到别人家里两口子打架的时候大家都麻木了,甚至还有人会笑着说,某某人又在管教他婆娘了,人家的家暴反倒成为了别人茶余饭后的笑料。
打老婆的男人非但不以为耻,反而倍感光荣与自豪,能够管住自己的老婆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这是部分国人的封建残余思想在作祟,但想要彻底的改变却很难。
我把我的想法和梁诗韵说了一遍,我告诉她,就算以后不再帮着警察办案,远离这些案子但却无法远离这样的悲剧!
特别是做我们这个行业,那些有着这样那样心理问题的人,他们大多都有过痛苦不堪的经历,而他们的这种经历,在内心深处一直折磨着他们,最终他们或许也会用极端的方式来解决,或是伤害他人,或是自我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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