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说人家齐燕开着小车,就连张伟也有一辆喝油的摩托车,而我只能骑着慢悠悠的电动车,实在丢份,而且老是坐着齐燕的车上下班影响不好。
反正已经拿了这么多东西,人情欠都欠了,也不差最后一辆车,人啊,有时候关键要脸皮厚,这样在社会上才能吃得开。
“真的两天就还?”刘星宇从口袋里掏出那辆悍马的钥匙,脸上仍旧有些迟疑。
“要是不还,到时候你尽管去找我,我还能跑了不成?”我眼睛一瞪,对刘星宇的不信任感到愤怒。
“那先借你开两天。”刘星宇终于把钥匙递出去,说实话,这种悍马整个军区也就两辆,并且只有十七部有资格使用。
“好了,别送了。”我接过钥匙,头也不回的走掉,心里却想着这次总算有车了,过两天老大他们来也不至于显得太寒酸。
至于还车?还是过段时间再说吧,我是答应不跑,你也可以去找我,但问题是你能打得过我吗?
我开着车离开的时候,门卫甚至连检查一下都没有,直接敬了个礼放行,至于里面坐的是不是本人就不关他的事了,如果真有人能从警备区里偷车出来,那也是一种本事,值得敬礼。
当我将车开回分局大院的时候,果然吸引了一地眼球,悍马车不惊奇,大街上跑的也不少,但挂着警备区的牌子,挡风玻璃上又贴着的那些包括省军区,省委,市委的通行证却是很吓人。
哪怕一辆破桑塔纳贴身这些标志,顿时也比宝马奔驰高大上起来。
以前,我不喜欢出风头,除了性格原因,还有黄叔的一些原因,都说枪打出头鸟,在没有本钱的情况下,太惹人注意,纯粹找麻烦。
但如今黄叔离开,我又扛上警备区这块大牌子,本身更是成为奇人异士般存在,心里一下子膨胀起来,做起事来难免显得有些张扬,肆无忌惮,这种事情不是说一时之间就能够收放自如的,需要时间跟阅历的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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