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回来了!”
余莲和余樱俨如两只小鸟一样地飞了出来。
宋朝是平民社会,和唐朝大量蓄奴不一样,宋朝百姓骨子里普遍没有卖身为奴的想法,一般人家都是签个契约,把女儿送去大户当婢女,合约期满就回家出嫁。
虽然女真人是奴隶制,但毕竟占领中原时间不长,远远没有改变北宋已经延续上百年的社会制度。
余氏姐妹被舅父卖身,只是从平民籍转为了乐籍,一旦她们跟随陈庆,又恢复了平民身份。
也就是说,她们并不是奴隶,只是婢女,主人要付工钱,而且长大后嫁人,陈庆也不能阻拦,这是一种约定成俗。
当然,关键是陈庆不想把她们当奴隶。
“走吧!我带你们去吃饭。”
两个小娘子欢呼一声,兴高采烈地跟随陈庆下馆子去了。
陈庆常在一家叫做小李记的酒楼吃饭,上下两层楼,环境干净,菜肴也不错,烤的羊肉是一绝,可惜酒一般,都是浊酒,似乎秦州还没有清酒卖。
“李掌柜,还是老规矩,先上蔬菜,两个小娘子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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