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的勺子被钟煜捏的咯吱作响,钟煜脸上浮现一丝冷笑,不得不说方冕真是煞费苦心,挖空心思呢。
为了接近自己,伏低做小的,还从各个方面攻陷自己的生活,让自己全然习惯了他的存在,并且开始依赖。
“心机婊。”钟煜暗骂。刚开学的时候,因为他和程思为、关青峰的身份,不知多少人想攀炎附势加入他们小团体,沾点好处,钟煜看着就烦。
方冕能和他成为朋友,一来就是方冕长得比较顺他的眼,毕竟没人喜欢身边放着一丑比。
二来是方冕表现出来的感觉,眼神璀璨,笑意温融,真诚真挚,完全没有那股谄媚的劲,让人顿生好感。
钟煜还记得和方冕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推着箱子走进宿舍,心情烦躁无处发泄时,那人站在里面长身玉立,仪态正直,眼眸清亮,见到他微微一笑,伸出手来,“同学你好,我叫方冕,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钟煜最讨厌和人身体接触,更别提是陌生人,更别提这人身上还一身臭汗。
可是那天,望着那人指骨微突,干净修长的手掌,钟煜鬼使神差地伸出了手。
果然与他所想那般,温厚有力。方冕的尺度把握的很好,两人的手握了一瞬就松开了,让钟煜一开始就对他产生了不少好感。
现在想来这人完全是金絮其外,败絮其中,比那些贪图他名利背景的人还要可恶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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