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寡妇再嫁普遍如卓文君、平阳公主,东汉班昭《女诫》后渐受限制;
此后一直延续到唐朝,唐朝相对开放,受胡风影响,女性可骑马、穿男装《虢国夫人游春图》,离婚再嫁常见,唐律允许和离。
其次则是工商上开始有了参与,长安西市有女商贩,女性可独立经营。
宋朝时期转向保守,一是理学束缚,贞洁观念强化,程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理论兴起,但南宋《名公书判清明集》显示民间再嫁仍存;
二是缠足普及,北宋末兴起,象征对女性身体的规训;
其次则是继承权的改变,《宋刑统》规定女儿继承权减少,嫁妆名义归夫家。
到了我大明一朝,贞节牌坊制度化,《明会典》规定旌表节妇,导致民间‘殉节’泛滥。
女性教育,仅限于《女四书》《女诫》《内训》等,强调顺从
但是在纺织业却又是支柱,江南女织成为家庭经济核心,但收入仍由男性支配。
历朝历代之所以对女性加以种种束缚,除了礼法外,还有担心乱政的事情,周武王之母太姒、周幽王王后褒姒间接影响政局,西周亡于褒姒‘烽火戏诸侯’的叙事,
汉朝吕后称制、窦太后掌权,被史书贬为牝鸡司晨,唐朝武则天称帝打破性别壁垒等等。”
众人连连点头,这段历史他们很是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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