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需要庞大的官僚体系来维持,后者依赖法治和契约精神。
这两点朝廷都已经有了准备,前者是锦衣卫、巡视组、监察御史等等,后者则是修订的商贸法、商铺评分体系与路引制度、店历的挂钩等。
而这两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体现在基本民生保障和财政军费开支。
基本民生保障体现在粮价上,按照历朝的物价,每石粮食占收入的两成是最好的,而财政军费开支不应该超过整个财政收入的四成。
想要做到这两点,需要一个平衡机制,诸如宋代市易法平抑物价,所谓的市易法就是设立一个机构,诸如宋朝的市易司,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
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百货供销社!”
“大明皇家银行!”
“供销社!”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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