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来看,给出百分之四十的完成度,已经算是很高的了。
刑部,复核天启元年以来大案、要案,审查党争中的官员,参与诬陷和打压的离任的追究责任,被诬陷和冤死的官员平反,完成度百分之六十。
修订和完善、细化大明律法,完成度百分之七十;
平反和追责,是给百姓一个交待,给历史和未来一个交待,看似无意义的事情,却是拨乱反正的事情,类似后世的修史的过程。
其次,刑律是一切运行的基础,大明要持久就必须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现在虽然比之前完善了一些,但远远不够。
且崇祯也没有想做成跟后世一样,律法太细的好处是有法可依,坏处是有几个百姓知道且看懂的?
诸如侵占田地,甭管啥原因,轻则罚款,重则处死,中间分个几等,你看看他们怕不怕。
所以,有些东西在他看来粗糙一些的好,如此才有畏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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